84、标题:新版GMP 第一百三十一条 每个包装容器如何理解
[内容] 新版GMP第一百三十一条 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每个包装容器上均应当有清晰醒目的标志,并在隔离区内妥善保存。其中“每个包装容器”如何理解,如果是大输液成品整箱不合格,那么是不是大箱上贴不合格证即可,用不用每瓶大输液都贴不合格证?
[回复] 药品GMP的仓储原则是:标识清晰,不易混淆。在入货时简单验收后,建议贴上待验签,放入待验区,检验后,以签压签的方式贴上合格签或不合格签,待验签贴在什么包装上,合格与不合格签就贴在什么包装上,至于贴在小包装、中包装还是大包装上由你单位依据风险评估决定,关键在于存放和发放时应能防止差错和混淆。
85、标题:物料的放行使用
[内容] 我公司为一家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原液生产使用的物料较多,QC检验跟不上生产进度,我们是否可以执行一个风险放行的管理规定,在全检结果未出来的情况下,根据风险评估,确定是否可以放行。如果检验合格,正常生产;如果检验不合格,对涉及的物料及产品执行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另外原液生产用物料是否可以按原料药原辅料管理,即前三批全检后,供应厂家报告放行?
[回复] 1、生产中可以执行风险放行的管理规定,一旦出现不合格报告,所有涉及批次的成品也应按不合格处理,并对偏差做出分析,企业要承受由此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2、原液生产使用的物料可参照原料药和辅料进行管理,但能否参考厂家的检验报告进行放行,应当根据该物料对产品的影响以及自身建立的供应商管理体系来决定。
86、标题:地址变更
[内容] 我公司是生产大容量注射剂的生产厂家,原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中心工业园区。现由于工业区将地址更名为“浙江省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纬五路228号”(实际地址未变更)。我公司已完成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等地址的变更申请。但GMP证书地址未变更(浙江省局说大容量注射剂GMP证书为国家局发放,浙江省局不受理该种变更)。
另,我公司将在2013年6月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重新申报GMP认证。不知这种情况,我公司现在是否需要到国家局申请GMP证书地址变更?
[回复] 携带变更后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原《药品GM证书》到国家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进行变更。
87、标题:冻干机板层均匀性
[内容] 板层均匀性做6次循环是怎么回事?隔板温度探头布5个点,是硬性规定吗?布2个点可以吗?
[回复] 板层均匀性确认一般要求布5个点,2个点不足以证明它的均匀性。另外,你所说的6次循环不知是指的什么循环。
88、标题:已提交新药注册现场检查申请表如何撤销?
[内容] 我单位的新药天仁止痛颗粒(CXZS0800066)已于2012年8月27日提交了《新药注册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表》并邮寄了书面的申请表,认证管理中心网站显示已接收状态。因我公司尚未完成制剂生产线的建设,此次生产现场检查我公司委托在成都华宇制药有限公司进行,向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申请的现场检查时间为2012年9月中旬。现因该公司主管生产的负责人因家中有事请假无法在现场协调指挥药品生产,导致此次的新药生产现场检查无法进行。请问此次生产现场检查申请是否可以撤销?如可以,如何操作?
[回复] 可以向中心提出书面撤回申请。
89、标题:小容量注射剂的工艺验证范围和批量
[内容] 因我公司小容量注射剂有三个品种,每个品种又有若干个规格(4?7个)。那么请问
1.我们在GMP检查前需要完成三个品种所有规格的工艺验证么?
2.因个别规格的品种批量较小,难以达到浓配罐生产能力,是否可以采用多批合并称量/浓配再分批稀配(稀配为终配)的生产方式?
3.同理,对于批量较小的同一产品是否可以采用同一灭菌设备进行多批同时灭菌操作(各批分置于不同的灭菌车)?
[回复] 按照药品GMP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完整的验证主计划其中应当包括产品工艺验证的内容,应在产品上市前完成所有品种的生产工艺验证的相关活动。
对于批量小的问题,请根据实际的生产设施的匹配情况,考虑采用适当的放大等方式,按照变更控制的要求来进行相应的研究。不同批次的产品不能混放在同一灭菌设施同时灭菌。